壹、目的 :「沿山休閒農業區攝影競賽- 攝影季」年度系列活動,再次聚焦臺灣得天獨厚的生態環境,以鏡頭視角呈現的野生動物多樣及特有性, 倡議對生態保育的重視,傳遞對自然環境的尊重、順應及保護,讓我們一起守護臺灣美好的生態環境及永續發展。
貳、主辦單位:屏東縣沿山觀光休閒農業協會
協辦單位:農業部、屏東縣政府、萬巒鄉公所、萬巒地區農會
參、參賽資格:
一、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年滿 20 歲以上之愛好攝影者均可參加。
二、每一位參賽者最多不得超過 5 張攝影作品參賽,參賽攝影作品須為原創攝影作品, 未曾於國內外任何競賽中得獎或入選,且未公開發表。
肆、創作主題 : 「看見沿山185」
一、本年度再次透過攝影鏡頭聚焦生長於185縣道沿山休閒農業區,記錄屏東萬巒、泰武、內埔等地區環境互動的場景,以及自然和諧共生的風景畫面。
二、拍攝地點:沿山休閒農業區 。
三、參賽作品不得違反生態「自然法則」,如營造「非自然」狀態及環境、以干擾行為誘使動物入鏡之「誘拍」、人為佈置之「擺拍」,或有不自然的動物姿態、習性和不相干的元素滲雜於內等,且不得拍攝寵物、飼養或棄養之動物,或有違公序良俗之情事。
四、每件參賽作品須附上 100 字以內之創作說明簡介。
伍、作品規格 :
一、參賽攝影作品檔案須 1200 萬畫素以上,並拍攝原始 RAW 檔,不得插點擴檔,並保留數位作品之原始檔案 EXIF 中繼資料( 相機資訊) 備查。
二、參賽攝影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 ( 不可冒名頂替 ) 原創、合法攝影之作品。作品可調整亮度、對比度、銳利度、色彩飽和度,並可局部加減光、局部色偏修正、可適 度格放(如: 水平、垂直修正或邊緣裁切 ),惟不得抄襲、重製、拷貝、疊片、合成, 亦不得裝裱框。
三、作品日期:參賽攝影作品拍攝期間自 112年1月 1 日起至 112年10月 20 日止。
陸、獎項 : 獎金須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相關規定扣繳稅額。
一、「優等」:取3 名,每名頒發 禮券 2,000元、獎狀乙紙。
二、「佳作」:取6 名,每名頒發 禮券 1,000元、獎狀乙紙。
三、共計 9個獎項,每一參賽者限得一獎項,經公布得獎後,得獎者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評審委員會得視參賽攝影作品多寡及水準,酌增獎項或得獎名額,其禮券、獎狀之頒發及相關權利義務皆由主辦單位決議之。
四、如無適當作品,上開各獎項或得獎名額均得由評審委員會決議從缺。
柒、參賽方式 :
一、收件期間:自公告日起至 112年 10月 20 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電子收件信箱:yanshan185@gmail.com 。
三、參賽資料:參賽者須繳交下列參賽資料表件,缺件者一概不予受理,亦不退件。報名表資料 ( 表件內須「親筆簽名」之欄位須由本人親簽,非本人親簽者一律視為不合格 ):
1. 附表一「沿山休閒農業區攝影競賽 -比賽報名表」:請詳填各項資料,並於「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簽名」處親簽,確保參賽資格,掃描或拍照寄至 yanshan185@gmail.com 。
2. 附表二「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請於「立同意書人」處親簽,掃描或拍照寄至 yanshan185@gmail.com 。
3. 參賽攝影照已一併寄至,yanshan185@gmail.com信箱。
四、入圍:
( 一 ) 由主辦單位以電子郵件 (E-mail) 或發函之方式通知入圍參賽者,該參賽者應於通知期限內繳交相關資料或檔案,並檢附本人親簽之「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附表五),將參賽作品之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得行使一切著作財產權。依簡章說明方式寄至yanshan185@gmail.com)。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相關檔案及同意書者,視同放棄入圍資格,參賽作品即不符參賽簡章規定不予受理。
( 二 ) 接獲主辦單位通知之入圍參賽者,倘入圍之參賽作品有同時參與國內外任何競賽,參賽者應於上開 ( 一 ) 通知期限內以書面方式告知主辦單位,違者依本簡章捌、三之說明辦理。
捌、參賽規範:
一、參賽攝影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作品規格,且不違反法令、侵權或妨礙公序良俗。
二、「公開發表」之定義 :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其他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發表於各類媒體之作品。但不包含個人網站、部落格、FACEBOOK、Instagram 及Twitter 等個人之社群網站貼圖。
三、參賽攝影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作品,參賽者並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嚴禁抄襲、仿冒及頂替、冒名、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著作權、肖像權或有其他侵權之行為。如有資料不實、不符參賽資格、發現與任何攝影比賽之得獎作品相似情事或經主辦單位認違反簡章規定者,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參賽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該獎項不遞補,已發給之獎金、獎座、獎狀予以收回,並於主辦單位網站對外公告,且三年內不得參與主辦單位舉辦之任何比賽。倘因此發生爭議、違法或致生損害於權利人、第三人或主辦單位時,均由參賽者負一切法律與賠償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四、 參賽者使用遙控無人機或搭乘任何航空器進行攝影時,須遵守相關法令 ( 包括但不限於刑法、國家安全法、民用航空法及直轄市、縣( 市) 政府所定之自治規定等), 違反者須自負所有責任。經獲入圍通知時,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參賽者就該參賽攝 影作品提供已依相關法令申請及核准使用遙控無人機之證明或就該參賽攝影作品 出具未違反法令之切結書,未提供者視同放棄入圍得獎資格。
五、本活動以不傷害生物和環境的生態攝影原則,本著自然美好的生態紀錄,禁止使用現場誘餌、也不得採用任何誘使動物處於危險之中或對其產生危害之手段。倘參賽攝影作品之圖像,經評審委員、主辦單位或其他發現有疑似上開禁止之情事者, 則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該獎項不遞補,已發給之獎金、獎座、獎狀予以收回。
六、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基於執行與本活動印刷、出版、教育推廣、文宣、行銷及展覽等之需要,得蒐集、處理、利用參賽者於本活動填寫之個人資料、創作說明、動物生態簡介、攝影作品圖示等。
七、本賽事之審查方式由評審委員會決議;作品陳列及展覽專輯編印方式由主辦單位統籌規劃,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
八、參賽攝影作品經評審委員會議遴選歸主辦單位收藏及展覽者,得獎者不得要求返還或撤回,主辦單位不須另支付報酬。
九、凡報名參賽者,應確實詳閱簡章內容,且均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有關活動之調整變動,主辦單位得在沿山休閒農業區網站 https://www.yenshanar.org/首頁業務公告欄公告修正之,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
玖、活動時程:
作業階段 預訂時程 ( 暫定 )
收件期間 自公告日起至112年 10 月 20 日
評審公告 112 年10 月底前,得獎名單於沿山官方網站公告,另個別通知。
頒獎典禮、作品展覽另行公告
註:
①活動時間如有更動,將即時於沿山官方網站https://www.yenshanar.org/公告。
②相關洽詢事項請來信 yanshan185@gmail.com
拾、展覽及收藏:
一、展覽:
( 一 ) 參賽者之得獎作品獲評審委員會遴選收藏或供展出時,主辦單位得予規劃非營利性展出,以增加其作品之曝光度,惟主辦單位不另支付報酬。
( 二) 主辦單位得視各場地狀況保留佈展彈性。
二、收藏:
得獎者之作品經評審委員會遴選歸主辦單位收藏,得獎者不得要求返還或撤回。
拾壹、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拾貳、頒獎事宜:主辦單位將在沿山官方網站公告並個別通知得獎者,擇期舉辦頒獎及展覽
活動,相關領獎事宜將另行個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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